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体的桥梁和纽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诸暨市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市委)受市委和团绍兴市委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领导全市青联、少先队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和联系全市性青少年社团组织。
(二)参与制订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参与监督有关青少年事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对全市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三)教育、引导全市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四)坚持党建带团建,提高团建的科学化水平,巩固团建工作基础,扩大团的组织覆盖;加强团的社会联络工作,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关心青少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围绕青少年所急、党政所需、共青团所能,切实服务青少年;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协助政府教育部门组织大中小学学生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和活动,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六)加强网上共青团建设,综合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实现对青少年的有效服务、联系和凝聚,加强对青少年的网上宣传教育,开展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弘扬网上主旋律。
(七)适应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应青年特点的活动和工作,充分发挥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八)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负责国(境)内外、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开展全市青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绍兴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班子
团市委书记:周天
团市委副书记:段松长、魏羽佳
三、部门设置
(一)办公室(挂党建室牌子)。综合全市团工作情况,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机关各部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负责团市委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排组织;督查团市委全委会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调研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秘、信访、保密、财务管理、档案和接待工作;负责全市团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管理和指导;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二)组织宣传部。指导全市团的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指导全市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全市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和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工作;与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市属企业党组织和市直机关党组织共同管理团委(团工委);规划指导全市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等工作;研究分析团员青年思想状况,根据党的要求和青年实际,提出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全市团员青年理论学习;指导、协调和推动团的理论研究;指导开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团的网络新媒体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市团的宣传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负责团市内外新闻宣传工作。
(三)基层工作部。指导全市农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城区街道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参与拟定促进青年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和完善统筹城乡的青年服务体系;参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工作,组织开展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等工作;参与协调指导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负责市"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市青年星火带头人协会。研究、指导全市青年统战工作;承担市青年联合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国(境)内外青少年交流和联谊工作;负责青年人才工作;负责项目运营中心的运营和管理。
(四)学少工作部。负责指导全市中学团的组织建设、规范团员发展等工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素质拓展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开展全面成才的活动;进行青年学生思想状况调查研究,了解掌握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青年学生团员意识教育,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指导全市少年队工作,组织开展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活动;负责少先队宣传、文化工作;抓好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少先队基层组织、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少先队校外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少先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联系、服务和引导青年社团开展工作,指导全市各类青少年社团开展活动;参与青年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团员青年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工作;参与监督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执行,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代表青少年反映普遍性利益诉求,组织协调青少年维权工作,推动和参与各类民主协商;承担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直属单位
市青少年宫。服务广大青少年,负责组织青少年开展思想道德、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康乐健身、社会实践等校外教育、培训活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组织开展青少年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负责青少年校外活动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少先队及青少年社团开展各类社会活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